本报讯 “5·12”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后,我市迅速动员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全市上下掀起了捐赠热潮。为了维护群众利益,使救灾资金和物资能全部移交到灾区人民手中,市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建立健全了监管机制,加强了对抗震救灾重建资金和物资的监管工作,确保了专款专用和对口援建工作规范有序与廉洁高效地开展。
为了使捐赠工作规范地进行,我市在捐赠之初就及时制定了《嘉兴市支援灾区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收支管理办法》,对款物的收支作了明确规定,并将接收捐赠的情况在媒体上公示。
为了使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能专款专用并有序送达灾区,我市纪检监察部门严把监控关,做到工作机制、工作责任和工作监管三个方面“到位”, 确保救灾款物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市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成立审计、民政、财政等多部门共同参加的市抗震救灾资金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并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工作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开展信访举报工作,认真落实中纪委《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到目前为止,全市没有发现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
市纪检监察部门一方面做好信访举报的处理工作,一方面加强了对各县(市、区)和各职能部门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确保责任到位。审计部门对抗震救灾款物进行全过程的跟踪审计,财政部门加强对资金管理的监督指导,民政部门积极指导和规范社会募捐活动,做好捐赠物资的接收、保管、登记和调拨工作,质监等部门负责捐赠物资的检测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打击非法募捐等诈骗行为。
为确保监管工作有序开展,市纪检监察部门在5月底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确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规范管理的通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审计部门还实行了审计关口前移,强化了跟踪审计工作。8月底,我市监察、审计、民政、财政部门分别对各县(市、区)和市民政局、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的救灾款物管理、交接和采购、公开等使用情况实施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捐赠资金与单位经费账户混用、捐赠物资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捐赠款物安全有序地到达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