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重阳节,老人的节日。为了老年人生活得更好,浙江省政府发出了一则通知,确定今后3年浙江要为全省近700万老年人再办8件实事,包括老年人的养老保险、医保、文体等多方面。
浙江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制度,加大困难老人社会救助力度。目标是3年后,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300万人以上,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符合条件的城乡老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且每人每月最低救助额不少于50元。
老年人的生活待遇标准也将逐步提高。除每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外,适当提高精减职工、计划外长期临时工等人群的老年生活待遇,妥善解决破产、关闭的原城镇集体企业未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到2010年,百岁老人养老补贴标准,从目前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300元。
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老年人住院费用补偿率达到40%,门诊补偿率达到20%左右。参加医保的企业退休人员和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每两年开展一次健康体检。给予农村“三老”人员(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每年人均500元医疗补助。
所有市级以上精神病院均开设老年病房;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并且要为60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针对性的健康管理。
全省建成各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102个,星光老年之家1万个,八成以上城镇老年人和六成以上的农村老年人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全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年均增长10%,力争到2010年,总床位数达到20万张,新增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敬老院床位3万张以上。
浙江将资助欠发达地区9个县市区和211个乡镇建造老年活动中心,减免全省低保老人家庭的有线电视入网费、视听维护费。新建镇(乡)国民体质监测站180个,指导老年人科学健身。
最后,积极开展法律为老服务。在各市、县(市、区)的法律援助机构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专用服务通道,为孤寡老人、残疾老人和生活困难老人优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