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8日讯
近日,我省某地发生一起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嘉兴市卫生局发布今年第5号食品卫生安全预警,提醒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广大市民,特别是学校、工地、企事业单位食堂等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
秋季气温时高时低,细菌繁殖活跃,食物容易变质。若在食品加工、贮存、销售过程中操作不当,极易引起食物中毒和急性肠道传染病发生。卫生部门提醒:严禁加工食用发芽的土豆、野生蘑菇、河豚、织纹螺等有毒动植物。慎食四季豆、新鲜黄花菜、豆浆等含天然毒素的食物,若食用上述食物,一定要烧熟煮透。特别提醒市民不要乱采乱吃来路不明的蘑菇,尤其对自己不认识的野蘑菇,绝不要轻易食用。不吃路边摊食品,要到正规的、食品卫生信誉高、风险度较低的店里消费。加工好的食品要控制在2小时内供应并食用。合理控制食品烹调数量,做到不剩或少剩食品,若有多余需要贮存的,在再次食用前彻底加热。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肉、豆制品、蔬菜必须采购“三放心”食品,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无合格证、无检验报告的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加强食品采购和索证管理,做到定岗、定人、定点采购,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严把食品加工关。加工过程避免生、熟食交叉污染。贮存食物一定要做到生、熟食分开,冰箱等冷藏设备要定期清洁,并保证冰箱的冷藏效果。严把餐具清洗、消毒关。碗、碟、筷等公用餐具必须清洗干净、有效消毒后使用。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认真落实晨检制度,发现有腹泻、手部外伤等情况的,应暂时调离食品操作岗位,禁止“带病”上岗。从业人员在加工食品期间应反复洗手和消毒。
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因临时择地加工,场所很难达到卫生要求,尽量不要加工冷菜,加工、贮存食物更要防止生、熟食交叉污染,隔餐和隔夜的熟食品必须彻底再加热后食用。菜肴必须进行24小时留样。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积极组织救治并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要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