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平湖市的房地产项目想要上马,必须过环保部门的‘绿色’审批关,如果项目中存在餐饮、噪声等污染漏洞,或者项目周边有重大污染源,都会被否决。”昨天,记者获悉,平湖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意见(试行)》,把当地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面纳入环境管理。
平湖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但房地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执行还不到位,主要是房地产项目没有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用于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后,污染严重扰民,居民为此投诉不断。另外,周边环境污染源也影响了房地产项目的整体环境质量,造成了房地产“销售难”。所以平湖出台的这个《意见》主要对规范审批程序、查处违法行为两个方面作出具体要求,并从房地产审批开始,就严格控制项目今后有可能的污染源,做到防患于未然。
据悉,房地产项目从开工建设到最后验收,其中共有四道关卡要过。首先就是土地出让阶段,在公开出让前,申请出让的主体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开展房地产用地环境影响专题评价,包括调查周边污染对其影响程度,分析选址合理性等,报环保部门备案。申请出让的主体单位凭环保部门的备案意见向国土部门办理出让手续。
接下来就是项目审批阶段,环保部门在房地产项目规划方案评审时,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落实情况。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房地产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通过了审批,房产可以施工建设了,这个时候施工单位还要进行建筑施工排污申报登记,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申领夜间施工许可证等,建设单位必须认真实施环评审批意见书提出的有关环保措施,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最后就是项目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按照有关环保要求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建设单位凭环保竣工验收合格证,向建设部门申请建筑工程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