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9日讯 几杯所谓的“特饮”真的成了特殊的饮料,顾客喝了后被敲诈万余元。昨日,一伙不法男女因敲诈勒索罪被杭州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去年7月20日凌晨,外地来杭做生意的刘老板和林老板经出租车司机潘师傅的介绍,去了祝某承包经营的一家娱乐城。这里包厢一晚上是50元,啤酒每瓶20到30元不等,陪酒小姐费用随意,两人觉得价格合适,就选了个包厢坐了下来。随后点了二十多瓶啤酒,一个水果盘,还有一些零食。
大约过了1个小时左右,两人准备回饭店休息,于是给了陪酒小姐还有“妈咪”三个人一共300元小费。可“妈咪”说给的100元小费是给小姐的奖赏,公司规定还要给她们3个及其他人每人300块钱,也就是还要给1500元钱,两人为了息事宁人就把钱给了她们并要求结账。
但是账单拿到后两人傻眼了,上面的数字更加触目惊心:“共计消费1.6万元”,惊诧之余一问,原来是陪酒小姐自说自话消费的几杯所谓的“特饮”,价格上万。两人准备理论,却发现堵在包厢门口的几名男子正恶狠狠盯着他们,他们被迫刷卡付钱后才得以脱身。
两人脱身后赶紧报警,去年8月14日,这家娱乐城包厢承包人祝某和“妈咪”俞某相继落网,同日,另一承包人秦某和出租车司机潘师傅投案自首。
祝某等人对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这伙人交待,他们宰客时一般都是由出租车司机把客人拉到场所内,然后由服务员把他们带进包厢。开始报出的包厢租金都很低,也就是大约每个50元到100元的价格,让顾客觉得很公道,然后由陪酒小姐进包厢陪客人喝酒。在陪酒过程中,陪酒小姐会点一些所谓的“特饮”,由她们自己喝下。最后结账的时候这些“特饮”的价格都会很高,具体价格由他们随意定,然后再找人把客人控制在包厢里,胁迫他们把钱付了,并把这种做法叫“杀猪”。当日刘老板和林老板实际消费在2000元左右,却硬是收了他们13000元。事后,除给出租车司机潘某5600元提成外,余款被几人瓜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