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9日讯
昨天下午3时左右,7名外来民工因劳资纠纷诉求不能如愿,站在普陀区办证中心门口堵路,致使过往汽车无法通行东港海莲路而排起长龙。事发后,普陀公安分局东港派出所派出众多警力赴现场全力劝说,堵路民工终被劝散。
记者赶到现场时,民工们已被警方劝入办证中心围墙内,民警正在向民工作进一步劝说。有目击市民告诉记者,当时,这7个人排成横队,堵在路中央,整个过程持续了七八分钟。
据在现场的包工头郭某介绍,今年6月初,他向万邦永跃海明扬船舶有限公司承包了安装脚手架业务,双方签订了一份承包协议。7月底,因用工紧缺影响工程进度,公司老板要他想法再多雇些民工,并口头答应佣金按月计算,每人每月3000元,如果当月做足20天,第21天开始每天再另加150元。于是,他就雇了总共26名民工。谁知,8月底支付工钱时,老板却提出按工时计酬。因为民工不答应,该月工钱没发。9月中旬工程结束,结算民工工钱时,老板依然坚持按工时计酬,民工只好向普陀区劳动部门反映。可是,工作人员认为民工证据不足,需要时间调查,结果,过去了半个月,事情还没解决。其中一些民工觉得无望,便堵路向劳动部门诉求。
对于民工堵路诉求,处理该起纠纷的普陀区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黄适认为实在有悖情理。他告诉记者,他们于9月25日接到民工这一投诉后,当天便与船舶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第二天上午,该公司派人拿来一份记工单,里面详细记录了每个民工的劳作时间,来人否定了民工按月计酬的说法,并阐述了按工时计酬的理由。然而,黄适要民工拿出有关按月计酬的相关证据,但民工只说当初是口头约定,无法提供具体证据。“由于民工没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佣金是按月计酬的,我们已不可能通过劳动监察责令船舶公司支付民工提出的工钱总额,便劝导民工先按船舶公司提供的记工单领取工钱,剩余有争议的部分,通过劳动总裁来解决,并帮他们落实法律援助律师。但任凭我们怎样做工作,民工们就是咬死要我们按照‘按月计酬’马上解决纠纷,以致最后居然用堵路向我们施压。”
民工的堵路行为遭到了众多围观者的谴责,昨天下午,在警方劝说教育下,民工们认识到了堵路行为的严重性,承认了错误,并派代表重新回到普陀区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室接受调解,同意工作人员原先提出的解决方案。
事后,东港派出所负责人向民工一再忠告,有诉求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采用任何违法手段不仅无益于问题解决,还会因此受到惩罚,千万使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