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近日传出一个让民办养老机构负责人颇为振奋的消息,《市本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经费补助办法》,在他们的期盼中终于浮出水面。
按照该政策,凡符合入住率、床位使用面积等相关条件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核定床位在30张至100张、101张及以上的,每张床位分别可以获得1000元和15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于纳入规划改扩建并取得产权的,按上述标准的40%给予补助。纳入规划改扩建且是租赁的,也可以获得20%的补助。该政策的出台,对加快嘉兴市本级居家养老、特别是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策的出台赢得了不少叫好声。但在采访中,一些养老机构负责人兴奋之余也有些担忧,政策实施后到底怎样操作,给投资者又能带来多少实惠,心里还没底。“政策好是好,可还有个谁去执行、怎么执行的问题。”一些老年公寓负责人向记者叹起苦经来。日前,一位投资者想建造老年公寓,拿着新文件兴冲冲地找到银行,希望能获得低息贷款,却被告知,老年公寓是公益项目,不能进行抵押贷款。不转成公益项目就不能享受低息贷款,转公益项目又不让办抵押贷款,这让他颇为头痛。另一位老年公寓负责人也认为,按政策规定,养老机构可以享受税收、有线电视等方面的减免政策,可有些是自负盈亏的公司,凭什么给你免单。
“看着老人无助的眼神真是于心不忍,个别老人甚至跪下来求我们收留,可公寓没这个能力啊!”长寿老年康复院负责人杨志浩无奈地告诉记者,目前居住在他们公寓的老人大多八九十岁,许多老人身患癌症、中风等病,大部分老人没有劳保,子女又无力提供巨额住院医药费。虽然精打细算,但收取的费用只能维持公寓正常运转,更别谈改善生活质量了。“政府能不能针对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给予不同的支持,比方说像我们公寓的这些老人,大部分都没有退休金,别说医药费,个别连餐费都交不齐,是不是能在医药费等方面补助些,让老人们能用有限的钱,享受到稍微好点的服务呢?”
“老年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随着时间的推移,全市老龄化程度将日益严重,是到行动起来的时候了。”相关人士建议,除了资金补助,政府还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尝试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形式,建立政府牵头、社会参与、市场化经营、社会化管理的运行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地鼓励社会力量出资兴办不同层次的养老院、养老公寓、老年生活中心。在相关政策执行过程中,各部门、社会、个人也要多方配合,从而营造各方支持养老事业的良好氛围,通过构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多种养老方式互相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享受到真正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