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45岁当上正县级干部,曾风光无限的“局座”陈彩兴却涉嫌不敌9万7千元的“糖衣炮弹”,被瓯海区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
陈彩兴出生于1956年11月18日,瑞安人。他1977年至1997年在温化工作,后调任温州纺织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1年,陈彩兴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正县级)。2003年7月,他出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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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份,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某公司黄某行贿案,调查人员从黄某交代的行贿事实中意外发现了一个名字“陈彩兴”。反贪局将此事转交市纪委调查。陈彩兴的多条涉嫌受贿记录随之逐渐浮出水面。
经检察院查明:
2005年,陈彩兴的朋友陈某向他诉苦。陈某的新公司在申请乙级安全评价资质时受阻,原因是这家公司的前身曾出具了失实的安全评价报告,希望陈彩兴“照顾照顾”。陈彩兴在相关批注上写上“情况属实,请考虑本市情况,尽快予以办理”。
为了表示感谢陈彩兴,也方便日后继续得到“照顾”,同年10月末,陈某送上5万元,陈彩兴收取了。有了批注,陈某的公司很快便得到了安全评价资质,他又在某酒店洗手间将价值3000元的银行卡送给陈彩兴。
同年,陈彩兴又相继给两处申请烟花爆竹批发销售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行了“方便”。
鹿城区的郑某、黄某等人,瓯海区的张某都准备申请烟花爆竹批发销售许可证,但受各个区只能有一个合法经销点的指标限制,他们都找到陈彩兴,希望得到帮助。陈彩兴都答应了下来,给相关部门打招呼,还出主意让这几个提出申请的单位和个人联合申请。最后,郑某、黄某和张某等人都如愿拿到了销售许可证。
而后,郑某在市区某酒店大堂内将两万元现金送给陈彩兴,瓯海区的张某也将1万元现金送给陈彩兴,2008年张某又因其他事情送给陈彩兴一张价值5000元的好又多银行卡。
2006年至2008年3年间,龙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钱玉华(另案处理)为感谢陈彩兴支持,每年以拜年的名义送给陈彩兴每次3000元的好又多银行卡。
如此,“糖衣炮弹”合计价值9万7千元。
今年9月28日,陈彩兴被正式提起公诉。
记者 李玉燕 瓯检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