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0日讯
昨日上午,一个货车驾驶员由于所驾车辆存在违法行为,当车子出现险情时,怕被处罚而没有听从高速公路巡查车的提醒,最终酿成大祸,车上价值100多万元的货物被烧毁。
当天上午7时41分,在上三高速公路上虞方向新昌服务区不到的地方,一辆车牌号为皖S·15719的半挂车车厢后正燃着熊熊大火。经过半个小时的奋力扑救,足足用了50吨水,才将大火扑灭。
经初步调查,司机刘某当天开着这辆车从台州路桥运送一批百货到义乌小商品城,当车辆行驶至上三高速公路新昌境内任胡岭隧道附近时,高速公路巡查车工作人员发现该车左后轮有青烟冒出,于是工作人员立即用喊话器提醒该车驾驶员。刘某不但不听从提醒,反而加大油门往前开。巡查车工作人员多次提醒无效,当该车开出11公里后,小火终于变成大火,车上价值100多万元的货物被烧毁。
当高速公路巡查车工作人员问及刘某为何不停车检查时,刘某说由于该车存在超高的违法行为,怕被处罚,所以就没有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