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1日讯
车辆爆胎引发交通事故,司机必然负主要或全部责任。金华一车主以无违章驾驶、爆胎汽车生产厂家不能脱责为由,将杭州经销商和生产厂家告上法院,索赔30万元。
目前,西湖区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计划于本月底开庭。由于没有先例,这个案子也被称为国内“爆胎第一案”。
新车爆胎后面目全非
“就听到‘嘭’的一声,车子失去控制,并像特技表演一样在路面翻滚。”提起两个多月前发生的那起交通事故,金华人李强至今仍心有余悸。
李强今年28岁,7月31日开着杜女士的车子去办事时出了这起事故。
当时,他以60码左右的速度驾驶汽车,路经武义东升东路桥段时,前左轮突然爆掉。这辆刚买来3个月的新车几近损毁。
后来,交警部门作出爆胎后操作不当、李强负全部责任的事故责任认定。李强需担负9万元的修理费。
李强事后表示,他没有违章驾驶,而且马上踩了刹车,但还是没办法控制住事故的发生。
据相关资料显示,在车辆高速行驶的状态下,驾驶员的制动反应时间仅仅有3秒左右。李强认为,他不是特技演员,更不是超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事故,根本没办法控制。
“现行规定对车企的责任追究几乎为零,车辆爆胎和厂家毫无关系,这点让我不服。”李强说。
轮胎尚未列入整车安全标准
事后,李强及车主杜女士咨询了汽车销售商及相关部门,但得到的答复是,汽车厂家至今未把轮胎列入整车安全技术标准,因此轮胎爆炸不承担安全责任。
“爆胎后,厂家一句‘符合现有标准’就可以把责任推掉。”李强说,轮胎厂有轮胎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只要在标准以内轮胎厂可以不管。“爆胎”既然不可避免,就应该对汽车生产厂家实行问责。如果拿不出一个解决“爆胎”后安全问题的方案,车子还敢上路吗?
“爆胎后受伤害的总是司机。”李强说,他和杜女士打这场官司的目的,就是想改变那么多年来爆胎后车主的被动地位。
对于自己突然成为被告,杭州经销商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出售的是经检验合格的汽车,而且李强也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事故就是由轮胎爆炸引起的。“毕竟,事故发生可能有其他原因并且在这过程中才引发轮胎爆炸。”
官司不论输赢都有标杆意义
在浙联律师事务所的无偿支持下,杜女士最终将车辆销售商和汽车生产厂家一起告上法院。
浙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戴和平认为:“在现有法律法规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情况下,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汽车企业的法律约束,选择行业标准或者规范进行强制执行,从而有效降低因为爆胎引发的各种法律责任纠纷。”
戴和平说,李强因为听说这是一场难以胜诉的官司而辗转找到他。“而我考虑到这涉及了很多司机的直接利益,所以决定无偿帮他们打这场官司。”
对于这场与世界知名汽车厂家之间的博弈,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将对整个汽车生产领域和消费群体产生深远影响。
如果车主一方胜诉,这将如一剂催化剂,重新改写整个汽车安全技术领域的责任划分。爆胎这一责任事故如归结于汽车生产商,那么势必将迫使汽车厂商在爆胎监测与安全技术领域做出更大的努力。
如果车主一方败诉,该案产生的影响也不会就此打住。只要有爆胎事故的发生,爆胎责任的归属问题依然会是汽车厂商与受害者之间持久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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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资料显示,2006年全国共发生交通事故378781起。40%的交通事故是由轮胎发生故障引起的,其中爆胎引发的事故更是占了70%以上。由于爆胎事故具有偶然性和不可预见性,因此,一旦发生爆胎,驾驶员往往惊慌失措,使得事故所造成的后果惨不忍睹。
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爆胎,新手往往习惯性地踩刹车,专家认为这是不妥而且十分危险的行为。因为爆胎后车辆突然偏向,方向难以控制(前轮爆胎更严重),正确的做法是应尽力把正方向盘,同时放开油门,让车速慢下来,这期间可能的话抢换低速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