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10月12日讯 在绍兴县,农民与居民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小。该县农办提供的一组数据表明,2007年,绍兴县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之比(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为1.96∶1,而全国平均数是3.33∶1。
城乡居民收入比,是衡量社会和谐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数。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绍兴县通过推行土地流转、发展家庭工业、建立产业集聚点等举措,千方百计帮助农民增收。
“实行土地流转后,一个劳动力一年至少可以增加收入2000多元。”绍兴县王坛镇南岸村村委会主任金荣法说。他算了一笔账:以种1亩水稻为例,毛收入不超过1000元,而化肥、农药、种子等成本也要600元,这样每亩纯收入不到400元。去年,全村443户农户将724亩土地集中起来,租给萧山弘阳农场经营。农民在农场领取的租金,每亩有500元,比自己种田的收益要多100元。
而更大的收益,还在于劳务输出得到的回报。在南岸村,许多农民在弘阳农场做起了“工人”。今年64岁的农妇金香仙告诉记者,她在农场上班,每天赚25元,日结日清,一年下来有好几千元的收入。据估算,南岸村靠这样的劳务输出,一年的收入不下60万元。
像南岸村这样实行土地流转的村,在绍兴县比较普遍。该县农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到目前,全县共有5.4万余户农户,把9.3万亩的土地,交给了652个种养大户承包经营,流转率达到40%。
在土地中解放出来的农民,更多的则在自己的“家庭工厂”里就业。在县政府的鼓励和引导下,家庭工业发展迅速,档次提升很快,成了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截至目前,该县家庭工业户数达到8200多户,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0%多,从业人员达3.5万多人,农民人均从家庭工业得到的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25%以上。
在家庭工业方兴未艾的同时,绍兴县农村产业集聚也在提速。今年来,该县开展了以土地集约利用、产业集聚发展、农民集中居住和管理服务城镇化“三集一化”为内容的农村新社区建设,并将产业集聚发展作为重点,今年新批的7个集聚点正在抓紧建设。平水镇紧临绍兴市区,该镇利用自己的区位优势,新建了“农副产品一条街”。镇领导介绍,该县南部山区的竹笋、板栗、竹制品等农副产品,将全部在此集聚,农民既可在这里从事三产,也可为自己生产的农副产品找到一个销售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