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网讯 上周,温州日报“党报热线”88869996接到苍南县炎亭镇菜市场经营户的来电,称摊主们每个月都要缴纳一笔“市场费”,但日前看到今年9月1日起停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的报道,所以对这笔“市场费”的合理性产生了怀疑,希望记者帮他们向镇政府要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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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投诉后,上周五下午,记者来到炎亭菜场,看到这里面积较小,摊位也就几十个。一说要采访此事,七八名正在营业的摊主就围了上来,纷纷表示疑惑。他们多年在此经营,一直都要交“市场费”,目前的收费标准是一块摊位45元/月,有的摊主有一块半或好几块,则按45元乘以块数来缴纳。缴费之后,摊主得到的仅仅是一张没有公章的收据(如图)。而收费也有些随意,有位摊主向记者出示自己的一张收据时说,收费的人给他省了5元钱的零头。
摊主们说,之前收了也就收了,但前几天在报纸上看到停征工商“两费”的报道,所以,当这个月又来收取“市场费”时,有些摊主就不干了。但面对质疑,收费的人说,这个钱还是要继续交的。最后,大多数人都交了,只有个别摊主没交,或先拿了收据、暂时拖延缴纳。
“我们这笔钱,到底是交给上级工商部门,还是炎亭镇政府?”摊主们对记者说,“到底属于不属于工商‘两费’,继续收取是否合理合法?”他们强烈要求有关方面给出解释。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分管此事的林姓副镇长。他没有明确回答收取“市场费”的究竟是工商部门还是镇政府,而是强调,“工商部门没有拿过里面一分钱,镇政府也没有拿过里面一分钱”。他说,“市场费”是用于物业维护、支付管理人员工资等,“总共是入不敷出的”。但他承认,收费是有不规范的地方,比如主体是什么、标准是多少、由哪个部门审批等,操作上还不到位。他说,镇政府下一步准备成立摊主委员会之类的组织,大家共同讨论如何管理菜市场、收费标准等,然后向有关部门审批。
记者将林副镇长的答复反馈给菜市场经营户后,他们表示,镇政府有责任管理菜市场,而不是让摊主自己出钱“雇人”管理。于是,记者将这一情况反馈给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检查一科。该科徐一辉科长表示,这一“市场费”是不合理的,该局将介入调查。
“党报热线”将继续关注此事。进入论坛讨论(温州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