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自行车、拖拉机,潘某是把好手。近日,潘某却因为在无意中帮人修理和制造枪支获罪,最终被定海区人民法院判刑3年,缓刑5年。同案的叶某和张某也因非法制造枪支罪各被判刑3年,缓刑分别为4年和3年。
潘某家住定海区马岙镇,曾经在当地开过一家修配店。2000年9月的一天,当时暂住马岙的宁海人叶某来潘某家串门聊天,说自己有一支老式猎枪撞针坏了,问潘某能否帮忙修一下,潘某答应试试看。于是叶某把枪拿到潘某家,两人开始研究如何改装这支枪。潘某提议用拉栓的方法进行改装,并准备了铁皮、自来水管等材料制作撞针、扳机等枪支零件,采用电焊、钢锯等平常用来修理拖拉机的工具改装该枪,有时叶某也在旁边帮忙。就这样三弄两弄,历时两个月左右,潘某竟然成功修复一支拉栓式单管猎枪。两人拿到屋后一试用,叶某觉得挺管用,兴冲冲地取走了该枪。
2005年5月的一天,叶某又一次找到潘某,说上回改装好的猎枪锈烂了,要求潘某为其制造一支枪身短一点的猎枪。有了上次的经验,潘某觉得不是难事,就爽快地接下了这笔“生意”,在家中制造了一支单管猎枪交给叶某。
潘某会造枪的消息传到了张某耳中。张某是象山人,在马岙一公司工作。去年2月,张某找到潘某,要求潘某替他制造一支猎枪用于打猎,并提供了一些制造枪管的材料。商量一番后,潘某又在家中埋头苦干两个月为张某制造了一支单管猎枪。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规定:国家对枪支的制造、配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潘某等3人制造枪支的行为属于违法。今年5月7日晚,张某带着朋友在马岙用猎枪打猎时被公安机关查获。次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警方在叶某暂住处查获两支猎枪和一包黑火药,遂将其抓获归案。根据张某的供述,潘某最终于5月12日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