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9月23日《舟山日报》“县区新闻”版报道,嵊泗县文明办、县妇联最近表彰了10位孝敬父母、公婆及邻里相亲的孝子、孝女、孝媳,并授予他们全县“十大敬老孝亲之星”称号。笔者认为,在全社会大张旗鼓地弘扬孝道,这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切入口,嵊泗县的做法值得借鉴。
也许有人认为,孝道只是局限于家庭内部的私德,无须官方大动干戈地推广。其实不然,孝道虽出自亲情,却是社会公德的基石。一个缺乏孝心的人显然不会有爱心,一个连父母长辈都不爱的人,怎会成为遵守社会公德的文明人,因此,孝道是文明社会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理应大力倡导。
尽孝,与其说是一种美德,倒不如说是一种起码的履约行为。每个人从出生之时起就与父母有了养育与报恩的“契约”,在成长过程中得到了父母的抚养,而在成人后不尽赡养之责,无疑是可耻的“违约”行为,必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管束。
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经济,要求人们诚实守信、遵守规则。假如一个人连反哺父母都做不到,显然缺乏担当合格社会角色、履行应尽社会责任的基本素质。因此,在新形势下倡导孝道,有利于夯实诚实守信的社会基础,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嵊泗县把弘扬孝道文化作为城乡文明创建和渔农村乡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可谓抓到了点子上。建议在表彰先进、弘扬正气的同时,也要抓住反面典型,依法查处、严厉谴责拒绝赡养老人等违背孝道的行为,使尽孝成为人人必须遵守的一项基本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