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3日讯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在执法办案中坚定不移地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只有这样,检察工作才能在服务科学发展,促进浙江经济转型升级上有所作为”。10月30日下午,在省人民检察院机关举行的宣讲报告会,省检察院主要负责人明确提出,要在统一执法思想、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四个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省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院党员干部在组织专题学习、认真研读必读材料的基础上展开热烈讨论,明确提出要以“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创新强检,服务浙江经济转型升级”为实践载体,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更好地为科学发展和浙江经济转型升级服务。要坚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创业创新和推进经济转型升级中谋划检察工作,把执法办案与改革、发展、稳定、民生、和谐统筹兼顾,更加重视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统筹兼顾。
面对目前我省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面临的新挑战,省检察院党组在进行认真研究后提出,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浙江经济转型升级服务,要加强对侵犯知识产权、危害资源环境、商业贿赂等案件的查处力度;要正确区分和处理经济转型升级中执行政策失误、偏差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的尺度,依法支持经济领域的改革创新,加大对由借贷、破产等引起的各种民商事案件的法律监督,慎重对待非法集资案件的办理,正确把握一般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与集资诈骗的区别,正确处理刑事民事交叉问题,防止机械执法。
思想的解放带来实践的创新。针对执法办案中一些不规范的问题,省检察院经过充分调研和修改,在10月16日出台了《深化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全省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了严格明确的要求,要求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规范执法意识,健全执法办案机制制度,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化对检察权运行情况的监督,加大对违法违规办案的预防和惩治力度,真正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为进一步查找检察队伍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和检察工作中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障碍和束缚,研究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举措,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带着9个重点调研课题,近日已经分赴各地基层检察院开展调查研究。
省检察院还向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先后发出了1000余封征求意见函;10月30日傍晚,省检察院还在浙江检察网和省检察院信息发布系统发布了公告,向社会各界和全省检察干警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听取社会各界的呼声。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检察院将开展以转变观念、创新发展为主要内容的解放思想大讨论,发动全体党员干部人人参与,广泛开展讨论,畅所欲言,进一步形成科学发展的共识,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理清科学发展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