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6日讯
浙江人的改革创新精神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领域,在探索基层民主建设方面同样如此。
如今,在这片善于诞生“奇迹”的土地上,无论是选举村干部,还是评议党员、参与管理村务,都活跃着农民的身影。我省不断从内容和形式上丰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
权力“小”与“大”的变迁
村干部的“权力”越来越小,农民的“权力”越来越大。30年来,在浙江这片希望的田野上发生了喜人的变化,这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扩大村民自治范围,保障农民享受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题中应有之义。
蜚声省内外的“民主恳谈”就是充满乡土气息的一例。
温岭“民主恳谈”发端于1999年温岭松门镇“农业与农村现代化教育论坛”。当时松门镇基于增强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考虑,采用论坛形式,邀请村民和镇领导就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结果,村民们畅所欲言,平等对话,取得了出乎意料的成效,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被誉为“松门镇的焦点访谈”。
近10年来,“民主恳谈”等多种形式的基层民主实践出现在浙江大地。各地农村不断涌现形式多样的民主沟通、民主对话、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载体,如村级事务“民主听证会”、“民情夜谈会”、“民主决策五步法”、“村务大事票决制”等。最初的乡镇党委、政府与群众平等对话、沟通交流、共同协商,发展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自觉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公共事务的新型基层民主形式,这些极富探索实验精神的创新,在形式和内容上不断丰富着“人民当家作主”的内涵。
从“对上”到“对下”
的视角转换
30年来,村干部的“官帽”由过去的上级给,变成了现在的群众选,带来的最大变化莫过于村干部由过去的单纯对上负责变成了既对上负责、又对下负责。
“假如当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我将……”起源于我省金华等地的村干部创业承诺制,如今已成为我省村级组织民主选举中普遍采用的方式。在这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各地全面推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选承诺活动,由候选人在选前对村民作出创业承诺、责任承诺、廉政承诺和服务承诺,并将候选人书面竞职承诺材料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评议。
到今年上半年,仅金华市4000多个行政村确定的47718项创业承诺,已启动实施44569项,占93.4%,呈现了新一届村级班子争相干事、争先创业的可喜景象。
变单纯的“对上”负责为既“对上”负责、更“对下”负责,村干部的工作方法也发生了根本性变革,由行政命令型向服务型转化。村干部不再是一个“父母官”,而是“服务员”。村里的事情不再是“书记主任碰碰头,群众不知哪一头”,我省各地农村普遍成立了“党员议事会”、“村民代表大会”等载体,凡村里的重大决策都要经过党员群众讨论通过后方能实施。在很多地方还采用“听证会”、“票决制”等办法,村里要办什么大事,必须要全体村民或者村民代表无记名投票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