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有所提高。日前市政府下发了“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杭州市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已从850元提高到960元,根据相关规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有所调整: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下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00元;
杭州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
市区市级困难家庭的申请审核标准为调整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00%—120%;
萧山区、余杭区及各县(市)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参照本次市区调整的原则自行调整,报市政府备案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