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7日讯
12月15日,金华市中级法院对金华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起诉的原中国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兼指挥部总指挥杨延虎涉嫌受贿罪和贪污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杨延虎有期徒刑18年。
杨延虎今年59岁,曾任中共义乌市委常委、义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义乌国际商贸城建设领导小组总指挥等职务,主持国际商贸城建设指挥部全面工作和所有的工程招标等工作。金华市检察院在起诉中指控,在任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吴某、杨某、傅某、童某、陈某等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2万元。此外,杨延虎还伙同郑新潮、王月芳通过出具虚假的建房证明及分家析产申请报告的方法,骗取国有土地使用权90平方米(折合房产面积72平方米),价值人民币200余万元。
法院最后判处杨延虎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0万元。郑新潮、王月芳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