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1日讯
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截至昨天下午,杭州不少房产中介公司已经收到杭州农税中心相关部门的口头通知,并对具体执行细则做了确认。一些房产经纪人表示:“现在新营业税的执行方法终于明确下来,一些在等待的客户也可以放心下单了。”
普通住宅的区分标准
为套内面积140平方米
“今天中午就收到了杭州农税中心的口头通知,说是新的营业税政策要开始正式执行了。”某知名中介的负责人表示。杭州农税公布的执行细则主要有三点,首先是执行时间,200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来受理的,执行此政策;二是界定满不满两年,按照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上的时间孰先的原则,也就是两个时间有一个满两年即可。三是普通住宅的标准是套内面积140平方米以下。
不少房产经纪人认为,这次购买满两年的非普通住宅也可享受差额征税,新政策进一步降低了购房的交易成本。
杭州涉税普通住宅
还将退税80%
还有一条值得注意的是,在之前的杭州楼市新政中,对地方财政享受的80%营业税实行了补贴的方法,而按照新的营业税征收方式,涉税普通住宅80%的税额仍然将得到补贴。
也就是说,一套售价100万元,原价60万元的普通住宅,按照最早的全额征营业税的方式,需要缴纳5.6万元,杭州新政退税后是1.32万元左右,而最新的营业税政策,再退税后,只需缴纳5280元的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