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07日讯
在焦急等待一年多后,去年12月16日下午,萧山人王剑英终于领回了被骗的15万元。那天领取追回赃款的受骗人达28人,他们当中有办企业的,也有和王女士一样的普通老百姓。警方发还的赃款达1323万元,创下萧山警方发赃金额之最。
拿着现金支票,王女士拱手向萧山经侦大队的民警鞠躬。“我是一个工薪阶层,这15万元是我工作到现在攒下来的所有积蓄。知道被骗后,我吃不好,睡不香,我原以为这笔钱打了水漂,没想到你们帮我追回来了。”王女士说。
骗子叫陆条娟,她以允诺购买廉价房、共同投资房产等方式,先后骗得资金达1.18亿元,之后又拆东补西,使得资金空洞达到3624万元。
案件告破以后,萧山经侦大队民警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追赃工作。陆条娟在被捕前,有部分赃款被她以高额利息的名义支付给了先前与她发生借贷关系的“债主”,而这些“债主”有不少是办企业的,大多赃款已经投入到企业运营中。现在要他们把这笔钱全部“吐”出来,艰难程度可想而知。
而此时,面对复杂而严峻的经济形势,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拟定了《关于当前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帮助企业克难解困的若干意见》,把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帮助企业解难脱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侦工作的重大任务来落实。
萧山警方结合当地经济实际与公安机关职能,及时制定并出台了以“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帮助企业克难解困”为内容的八项便企措施。办案民警多次踏进“债主”的大门,规劝“债主”退还赃款,帮助其他受害企业、个人共渡难关。
记者手记
一边是被骗者,一边是“获利”者,其实都是受害者。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需要的是同心携手,共赴时艰。浙江省经侦总队出台的措施以及各地警方良好的落实,才有了王女士拿回那笔钱时的“难以言谢”以及“获利”者退还赃款的真心实意。正如一位姓沈的“获利”者所说:“民警一趟趟上门找我谈心,我知道了有那么多人受骗,他们一定很急,就把获利的100万元都退了出来。有困难,我们一起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