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13日讯
昨天,记者从省消保委了解到,2008年全省消保委共受理消费投诉55145件,帮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625万元,电视购物的投诉快速增长,成为最大热点,其中问题较为集中的是手机、减肥产品和健身器材。
送货快,投诉解决难
“电视购物送货速度真快,可处理投诉真难啊!”宁波的陈师傅这样感叹。去年6月他在电视网络服务频道看到了一款塑身跑步机,每台价格338元,说是非常适合老年人用。陈师傅订购了一台,3天后就送到了。
去年7月15日陈师傅发现踏步机液晶显示器失灵,随后塑料轴承破裂,不能使用。和工作人员及生产厂家数次沟通未果,在等待了1个月的时间后,忍无可忍的他只得向宁波市消保委投诉。
“电视购物有其信息传递快、送货上门方便、价格相对便宜的优点,同时也有异地供货,售后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消保委表示。
手机问题最多
省消保委负责投诉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去年他们接到最多的电视购物投诉就是手机类产品。
去年9月,张小姐看到电视介绍通过电话订购了一部某品牌手机,价格2000多元,广告中承诺“三包”服务。可手机用了没几天,就出现充电接口和充电器不合适,充电时一碰就脱落。于是,张小姐要求退货,商家一下子就变了脸,先是以各种理由拖至七天后不予处理,七天后又说不能退货只能更换。张小姐要求更换其他型号手机,商家同意了,但又不肯退还差价。
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货样不对,质量存在缺陷等方面,而因为没有票据,消费者与商家地处两地,消费者总是面临维权难的局面。
别被轰炸式广告忽悠了
“数量有限,售完为止”、“请赶快拨打屏幕下方的订购热线吧”……如今,打开电视我们经常能听到这些话语。省消保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忽悠”人的电视购物广告具有共同特点:反复“轰炸式”的播放,不断以消费者及专家的身份游说,音调激昂高亢,内容极富诱惑煽动性,在这样夸大宣传下,消费者糊里糊涂就被套了进去。
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为了避免上当,在未验货之前千万不要付款,验货之前强制消费者付款的肯定是骗局;就近购买商品,到正规商店购买商品较可靠,商品质量与售后服务都比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