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20日讯
关注困难群众和低收入家庭,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也是关系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低保、医疗和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等救助制度,完善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机制,加强临时救助制度建设,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
昨天,本报邀请了省“两会”的代表委员就此展开了讨论。
关键词>>> 救助
着眼分层分类救助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记者:改善民生,帮助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是关乎社会稳定的大事。我省民政部门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吴桂英:2003年以来,我们从群众最需要、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着力推进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目前,已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养老、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政府主导、社会互助,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比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我们通过完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临时性动态物价补贴制度等,有效地保障了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城镇居民低保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确定,农村低保标准原则上按城镇低保标准的60%确定。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共有68.74万人, 2008年支出低保金近9.5亿元。
同时,为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我省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并逐步加大救助力度。去年全省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19亿元,救助31.3万人次。
从2003年开始,我省还推行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了94%和99%,较好地保障了5.4万名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
记者:目前,帮助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工作存在哪些难题?接下来有什么重要举措?
吴桂英:主要是分层分类还比较粗,一些地方除了解决低保群众困难外,对高于低保标准的边缘困难群众救助不足。一些因突发性原因造成一时生活困难的,部分地区尚未形成临时救助制度安排。一些患大病的家庭,政府和社会还需加大救助力度。
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的问题,最根本的是要发展经济。对民政部门来说,要在经济发展中更好地履行职能,进一步加强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深化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要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调整低保标准,提高救助水平,使低保对象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要着眼分层分类救助,探索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尽可能使群众在遭遇困难时都能得到快速有效的帮助。要加强医疗救助制度建设,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进一步缓解困难群众在看病方面的困难。
关键词>>>
养老
政府“买服务”
着力推动居家养老
记者:社会老龄化倾向越来越严重。在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养老问题上,政府应该发挥什么作用?
翁歆:我们社会福利中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一些失能老人,包括高龄、痴呆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这些老人都是弱势群体。
老龄化现在是一个大问题,单纯依靠建立专门的养老机构来赡养这些老人并不现实。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靠居家养老。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在这方面推出了很多措施,通过政府买服务,老人居家养老,解决了低收入群体的养老问题。
另外,杭州市还推出了“星光老年之家”,目前在杭州有500多家。这些社区的养老设施为居家养老提供了许多便利。许多社区还依托我们福利中心,在社区里开设老年食堂,解决老年人的用餐问题。福利中心还在社区开设“助老园”,给社区工作人员提供有关老人护理方面的培训。
记者:解决失能老年人基本生活问题,可能比较复杂和烦琐。您对此有何建议?
翁歆:就杭州市社会福利中心而言,目前最大的难点,就是床位紧张。福利中心原本有床位850张,后来中心把能开发的场地全都利用了起来,床位增加到940张,但还是不够。其次就是人性化服务这一块,现在照顾失能老人,福利中心还是采取一些比较传统的护理方式,但已经远远不能满足老人们的需求。比如说给长期卧床不能起来的老人洗头,虽然现在有一种洗头床,可以提供服务,但还是很不方便。日本现在有一种专门为卧床老人设计的洗头帽,只要戴上这顶帽子,从洗头到吹干,一气呵成,既方便又安全,但这种高科技的设备价格肯定很高,我们不一定承担得起。
此外,现在很多居家老人都住在老小区里,住5楼、6楼,甚至更高,老人们希望能住得低一点,愿意跟低层住户交换房子,想法是好,但实施起来并不方便,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充分进行科学调研。
关键词>>>
结对
加大帮扶力度
做到户户有人帮
记者:在帮助解决困难人群基本生活方面,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
施雪龙:我就拿我们社区来说,高地社区是去年6月撤村建居的新型社区。全社区现有本地常住人口2500人,居民人均收入13927元,外来务工人员近5000人。由于种种原因,社区内还有一些困难群体,因病因残致贫,老弱困难等,还有一些外来困难职工等。去年全社区有低保户7户,低收入困难户6户,困难党员4人,困难职工41人。
这些群体还需组织和社会的帮扶。我们具体的做法是:把这些人员分别登记在册,分类帮扶,由企业与困难职工结对,由党员干部、高地籍知名人士与困难户结对。做到了户户有人帮,人人有人帮。
社区前年开始成立了爱心超市,每年筹集募捐资金10万余元,着重对低收入群体帮扶,2008年共发放爱心卡80张,困难户和困难职工每月可持卡到爱心超市领价值100元的实物。此外,社区还成立帮扶领导小组,积极利用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这个平台,专门落实两名有一定工作能力和高素质的村民事务全程代理员,专门办理居民具体事务,特别对困难群众进行帮扶。
记者:作为一位来自基层的省人大代表,您认为,政府还应该在哪些方面有所作为,还可以做些什么工作?
施雪龙:目前党和政府对低收入群体越来越重视,推出了许多帮扶政策,使许许多多低收入户脱贫,过上了正常群体的生活,有的过上了小康和富裕生活。但从现实情况来看,在城镇农村居民当中,还有一些收入较低的困难群体,还需要政府和社会的帮扶,还需要政府出台更好的帮扶政策。比如,城镇和失地居民的困难群体,政府要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对较好解决他们就业的社区(村)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要进行补助和奖励,形成一个全社会促进就业的氛围。对农村低保和困难群体,政府也要加大扶持力度,如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一些无息贷款,帮助他们从事农业和其他经营,使他们能尽快走出困境。
关键词>>>
联动
努力实现就业援助
与生活救助联动
记者:在帮助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方面,杭州市一直做得相当不错。有些什么具体举措?
邵胜:近两年来,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平均每年增长12%左右。我们民政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底依据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持续开展“春风行动”。把“春风行动”向农村和“新杭州人”延伸,发放一次性救助金和消费券,落实助医、助学、生活性补贴等优惠政策。按照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及时给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
记者:去年,杭州市出台了提高低保补助水平的有关政策。这项工作怎样全面落实?
邵胜:去年12月经市政府批准,杭州市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55元提高到400元,农村270元提高到300元。
我们将积极落实低保补差政策,不断提高低保救助额。各地按城镇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差额不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的20%,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差额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30%,以区、县(市)为单位平均补差额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50%的要求发放低保救助金。
同时,健全进退机制,实行低保动态管理。通过走访困难家庭,开展家计调查,了解掌握动态信息,严格操作程序。去年累计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8657人、退出11242人,分别占年底在册低保总人数的21.17%和12.75%。
另外,我们还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杭州市就业和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积极鼓励、引导困难群众就业、再就业,努力实现就业援助和生活救助联动,提升帮扶救助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