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06日讯
昨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其官方网站公布《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职工办法》)主要政策措施,广泛征求意见。
农民工养老
企业缴费比例大幅降低
针对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的特点,《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比目前规定的平均缴费比例低8%;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可在4%至8%之间自选,取消了8%的硬性要求。
参保满15年
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农民工将可按月领到养老金。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满15年、但参加了“新农保”的,享受“新农保”待遇;没参加“新农保”的,比照城镇同类人员,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
凭缴费凭证
异地接续养老保险
农民工离开就业城市时,可领取参保缴费凭证,暂时封存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农民工回到原就业城市就业,养老保险权益得以延续;到其他城市就业并继续参保的,只要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就可以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其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如未能继续参保的,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一直封存,直到其继续参保或到退休年龄,已经参保缴费的权益不受损失。采取以上措施后,农民工离开就业城市、中断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再办理“退保”。
身份证号码
将成为社会保障号码
今后,全部参保人员人人都有社会保障卡,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其本人全国通用、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加上密码,在全国各个社保经办机构都能随时查询。
城镇职工养老
缴费满10年可享当地待遇
据悉,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除将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外,再按本人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转移统筹资金。
办法还明确了退休地点的确定问题。首先依据参保劳动者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当户籍地与参保地不一致时,如果在最后参保地参保满10年(含本地的视同缴费年限,不含临时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年限),即在最后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核发基本养老金;如在最后参保地参保不满10年,依次向前推至满10年的参保地办理退休手续;如在各地参保都不满10年,则在户籍所在地办理退休手续。
据新华社、北京青年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