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2月11日讯
昨天,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日前就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下发的通知,对做好就业提出了六大要求。
其中,企业如果裁员超20人,应提前说明,受到各界的关注。“这一内容,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已有明确,通知再度提及,是重申当前形势下,企业依然要规范自己的裁员行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院院长陈诗达表示,经济不景气,企业面临困境时往往需要裁员,但企业裁员首先必须做到守法。
扩大就业成为第一要务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进一步蔓延,新增就业难度加大,劳动者失业风险增加。在这样的形势下,国务院下发通知促进就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有一个新的提法。”陈诗达表示,通知要求各地紧密结合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其中就特别要求各级政府在考虑产业布局、经济结构改变时,一定要首先考虑扩大就业,也就是体现了就业优先这样的原则。
浙江两年
减免企业社保费100亿
通知指出,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陈诗达表示,在这方面,浙江是先行者。早在去年年底,我省就提前对企业出台了减免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在2008年、2009年的两年时间里,企业可以少缴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同时,我省还对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率从原来的20%下降到了12至16%……正是通过少缴、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手段,加上阶段性降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率,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和今年两年时间,我省就可以让全省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100亿元。
我省对企业裁员已实施监控
通知要求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
据了解,这一内容,是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的内容。陈诗达表示,重申这一规定,是为了让企业继续规范裁员行为。针对部分企业有不规范裁员行为,早在去年三季度,我省就业部门就启动了失业监控,劳动监察部门则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防范和严肃查处少数企业主欠薪、拖欠社会保险费后转移资金、关厂逃匿等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另外,我省为推动农民工就业,将于本月15日全面启动“春风送岗位”农民工就业服务专场活动,帮助失业的农民工在浙江尽早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