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杭州市区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搬家补助费标准日前确定。住宅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户每月不低于1000元。自2009年4月1日起执行。
市区一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一级土地的住宅用房,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为34元。
杭州市区2009年度城市房屋拆迁搬家补助费标准为每户600元。因房屋拆迁涉及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电话移机以及有线电视、管道煤气、宽带网迁装等费用,由拆迁人按照拆迁时的收费标准予以补偿。
附件
杭州市区2009年度
城市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月
地段等级地段范围住宅用房综合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
一市区一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一级土地34 67 110 26
二市区二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二级土地32 61 82 24
三市区三级土地28 55 63 23
四市区四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三级土地26 47 56 22
五市区五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四级土地21 37 40 21
六市区六级土地及西湖风景名胜区五级土地16 30 35 20
七市区七级土地12 25 26 19
八市区八级土地10 20 23 18
九市区九级土地9 18 22 16
十市区十级土地8 16 20 15
十一市区十一级土地6 15 18 13
十二市区十二级土地4 13 16 12
注:住宅房屋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每户每月不低于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