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焦点——
地下车库产权归属不清晰
调查过程中,不少业主表示,出现小区地上地下停车状况迥异的根本原因是,地下车位的权利归属不明晰。如今,地下车位的权利基本是归开发商所有,在与业主的博弈中,他们占据了绝对的强势。地下车位只售不租,还是高价出租,决定权完全在开发商手里。
在记者的调查中,多位法律界人士提到,地下车库的产权归属不明晰,是这一停车怪相的根源。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王全明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与地面车位相比,地下车库的权利归属问题比较复杂,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如果地下车库属于人防设施的话,则开发商不允许进行销售;如果地下车库是按照规划要求进行设计修建,则应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通过出租、出售、附赠的形式,按照合同约定确定所有权的归属;如果地下车库不是根据法律或小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点》的要求建设,而是由开发商自愿修建,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车库所有权应归开发商所有。
杭州下城区一位长期从事物管研究工作的金先生也表示,地下车库产权到底归开发商,还是归全体业主所有,亟需立法明确。
事实上,由于没有主管部门的监督,开发商基本不肯把地下车位拿出来租给业主。他们担心:一旦开了租地下车位的先河,就更没人来买地下车位了。即使允许出租,他们也会给租金定下很高的标准,让普通业主望而生畏。
开发商宁可空着出不愿意出租,业主则是宁可停在消防通道上也不愿意往下停,这个僵局由谁来打破?
缓解小区停车难——
政府能否及时出手
从1999年土地公开出让以来的城市住宅用地的供应情况来看,杭州市的住宅供应正在向城市核心区外围延伸,滨江、三墩、灯塔华丰、下沙、九堡、转塘,甚至包括萧山区的闻堰、湘湖,余杭区的闲林、良渚、崇贤、临平,乃至富阳的银湖、东洲区块都成为住宅的的供应地。因为公共交通的不完善,甚至不配套,居住在这些区域的市民不得不靠私家车来出行。于是,这些2004年后交付小区的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甚至在部分区域成为社会热点问题。
在搜房社区的专题调查中还有一项调查内容:“如果可以,你是否赞同由政府来收购这些空闲的地下车位,然后租给业主?”有75%的网友表示“我愿意”;还有15%持保留意见,只有10%的表示反对。
长期从事物管研究工作的金先生表示:立法明晰地下车库产权有一个过程,远水难救近火,比较立竿见影的方法有二:其一是规范示范文本,对于开发商的提供车库义务有个更明确的合同约束;其二,2005年杭州市建委发文,对于车位配比有明确规定,并且打了一些提前量。现在看来,这一暂行规定已经落伍,因为没有明确规定配套车位中地面车位与地下车库的比例,以致部分楼盘竟然连一个地面车位都没有,全体业主要与开发商进行博弈;另外快速增长的私家车数量也“蚕食”了那一点车位配比的提前量。
网友“另眼看房”说:政府要打破开发商的垄断,可以采取以下办法:限定销售年限,比如可以出台地方性法规来限定:商品房交付两年内必须完成地下车库的销售;预期未销售完毕的车库(位)可以在限定期满后的三个月内委托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逾期不进行拍卖的,由政府按照政府定价进行收购,然后委托专门的市政公用机构进行统一出租。
网友“无缰野马”认为,政府应该出台政策,刺激开发商尽快出租地下车位,比如交付满两年,拿出20%的未销售车库出租,以后按照20%的比例递增,交付满7年,未销售的车库100%拿出来出租。
温馨人家的开发商负责人胡经理对“由政府来收购地下车位然后出租给业主”表示赞同。他说,如果由开发商出租,就算按360元/月收取,起码也要将近40年才能收回成本,这对企业来说是挺大的压力,如果由政府来运作,那么几十年的回收就不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