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能否制裁,最后还得讲证据
问:有很多女孩站出来指证曾受一个男人性骚扰,这有用吗?
答:有用啊。不能证明他强奸,但起码证明这个人道德有问题啊。
(记者:可他不认啊?)
他不认,但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去指证你呢。不过,法律能否制裁这个人,最后还得讲证据。
问:王总留在李小姐手机上的恐吓短信能否证明王总对她性骚扰?
答:不能。性骚扰是一个非常难界定的违法行为。如果你一个女孩收到一个人的一条短信,带有色情挑逗的,没事,但接连三次,短信被你留下来,治安处罚法就可以对他治安拘留。
有个词叫“情景预防”
问:受到性侵犯后怎样保全证据?
答:这是法制社会,还是要依法办事。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这个事情,让女孩都知道社会上有那么一些男人存在。事先,我们要加强防范,我们知道有个词叫“情景预防”,一看到哪些情景,就要知道哪些地方容易受到侵害;事中,要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事后,要马上报警,把短裤啊、男人身上的毛发等等留下来,请求法律和心理的救助。
媒体的报道就是弘扬了社会正义
问:抛开王总不说,我们真的拿这种事情没办法了吗?
答:当然有办法。报道本身就是一种张扬,是弘扬社会正义——通过媒体让人们知道善和恶,让人们知道世上不仅有鲜花,也有大灰狼,通过这件事情,我们教育了女孩子要谨慎。这本身就是法制社会的一种好的现象。
事件回顾
3月3日,28岁的张女士跟王总到萧山绿都假日酒店,进入4楼一个单人房间。后两人从酒店出来,各自报警。王称张女士敲诈;张女士说,王试图强奸她,因她奋力反抗,未得逞。
快报的报道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当天,快报19楼网站有网友“人肉搜索”,公布了王总所在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以及王总的姓名。
3月6日,曾到闸弄口派出所报王总性骚扰案的李小姐站了出来,还有一个叫芳芳的女孩直接报案,三年前,王总出差把她带到兰溪,将她强暴。之后,不断有女孩站出来指证王总。
3月8日,本报配发三八节特别快评:《金融危机下职场女性性权益谁来守护?》。
3月8日下午,一位自称与王总交情蛮深的女性朋友和记者谈她眼中的王总。同日,萧山警方表示: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并开展了全面调查,同时公布了报案电话。 3月9日,本报以《警方约请报三年前被强暴案的芳芳再次详细调查一位自称与王总交情蛮深的女性朋友和记者谈她眼中的王总》为题继续追踪此事。(本报3月4日、5日、7日、8日、9日连续报道)
3月10日上午,王总两次致电快报,称他是被迫害的,是无辜的,并说有人陷害他。并希望公安机关能给他公平、公正的机会……
3月11日,快报编辑部就王总提出的问题,给王总公开答复:尽管目前有数位女性向警方报案,指控你性侵犯或性骚扰,但我们是一个现代法治国家,必须讲证据、重法律,如果警方调查未能取得你涉嫌违法犯罪的证据,法律就必须认定你在新的证据出现之前是无罪的。那我们也必须承认你是无罪的。
但是,就算法律认定你无罪,并不代表“有人陷害你”(快报3月11日第3版《答王总》)。
访问李银河——
受到性侵犯的女性
为什么往往处境尴尬?
昨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院、著名性学专家李银河女士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为什么有的女孩在受到性侵害后却选择沉默?
李银河:当时她逃不出去了,顺从只是权宜之计吧。尤其是当时没有选择报案,也是可以理解的。强奸案是很少人报案的,全世界都是这样的。怕老公知道受伤害吧。尤其作为旁观的人,都要同情受害人,而不是说,你为什么不报案。
社会舆论有时候对强奸案的受害人太不宽容,我觉得这是我们应该注意的一个问题,她明明是受害人,大家不对她进行心理疏导,反而都来说,她应该怎么怎么的。这样一来,受害人就不敢报案了,只能选择沉默啊。所以说,强奸案报案率才会低。
强奸案中的受害人受伤害是非常厉害的。如果她报案了,在法庭上,这些经历又要在法庭上被扯出一遍,这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在欧美一些国家,遇到强奸案,警察局就有心理辅导师介入,对受害人进行心理辅导,因为这种伤害是非常大的。这种创伤比自然灾害还要大。自然灾害是自然对人类的蹂躏,而这是人对人的践踏。更让人难以承受。
她们是最应该受到社会的同情和帮助的。
记者:现在,我们经常会接到女性举报,某总某老板利用招工之机对女性实施性侵犯,是什么让他们如此胆大妄为呢?
李银河:主要是我们国家的法律对这种行为制裁太轻,如果一遇这种情节,就可以判几年的话,他们可能就会收手了。在八十年代,他强行抱吻,就会判刑。
另外,受害人在遇到这种事情时,总是不报案也是一个原因。当然喽,不报案有原因的,既怕说出来大家不信,又怕说出来了,取证难,最后得不到重视不说,还让自己被侵害的名声传出去,让家人颜面扫地,特别是让老公觉得不舒服。
当然啦,一个公正的司法,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是不应该定罪的,一定要有证据证明,他确实是违法了。只能让所有的受害妇女想办法保留证据,让法律来惩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