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4日讯
从明日起,全省对478种药品执行新的最高零售价。省物价局近日下发《关于制定公布银翘解毒颗粒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市价格信息中心和市价格协会要求我市医疗、医药单位严格执行。
此次调价药品大部分是常用药品,如清热解毒口服液、急支糖浆、洁尔阴洗液和六味地黄丸等等,这些药品之前执行的最高零售价都将废止。
据了解,调价药品价格涨跌互现,其中有八成药品降价,如双黄连片(500mg×24片/盒)的最高零售价从19元降到了12元,下降了7元,降价幅度近37%;胃康胶囊(0.3g×24粒/瓶)也从27.1元跌至23元,降价幅度在15%左右。也有两成药品提高了最高零售价,如麻黄碱滴鼻液[8ml:80mg(1%)/支]从1.7元涨到了2元;银翘解毒片(24片/盒/瓶)从3.2元升至3.8元。目前,上调最高零售价的药品通常都是低价药,另外还有一些临床紧缺、可替代性比较差的药品。
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本次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调整品种多、幅度大。3月15日起,各大医疗、医药单位销售上述478种药品均不得超过最高零售价格。对不执行的单位,价格主管部门将严肃查处。消费者若发现药品价格超过最高零售价等异常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12358向当地发改局(物价局)投诉或举报。了解调整的药品价格可登陆市发改委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