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6日讯
昨天,记者从市政府召集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通报会上获悉,4月1日起,杭州交警将对违规电动自行车展开从严整治。
外地牌照电动车将被限行
记者从通报会上了解到,每天,杭州有100万人左右在骑电动自行车。
杭州交警支队表示,4月1日起,正式禁止持杭州市区牌证以外(不含萧山、余杭两区)的外地电动自行车在之江路、清江路以北,钱江路、新塘路、新风路、机场路、笕丁路以西,石大路、石祥路、留祥路以南,古墩路、天目山路、留和路、留泗路以东范围内的道路上通行。
“各地对电动自行车上牌的条件不同,许多外地牌照的车子,不符合杭州的标准。电动自行车要在杭州上牌,必须符合9项标准,如车速不能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能大于50千克,蓄电池的额定电压不能大于36V等等。”
对于被查车辆,“哪里发牌的运回哪里去,但我们希望车主可以遵守交通法规。”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长董佑华说。
严查电动车违法行为
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对以下5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有盗抢嫌疑的;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骑车带人的;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越线停车的;电动自行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等。
交警部门表示,“对于超速行驶,我们正在联系研究所和厂家,争取能找到适合测量非机动车车速的仪器。”
按照规定,无牌无证的电动车,将被罚款50元,扣留车辆直至当事人提供合法证明;非杭州牌照的电动自行车违反限行规定的,将被扣留电动自行车并托运回原籍,对驾驶人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将处罚款50元;骑车带人(12周岁以上)的,罚款20元;越线停车将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另悉,杭州工商、质监等部门,已经开始对全市所有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商展开排查,从源头上控制电动车超标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