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31日讯
2007年9月24日凌晨,台州市温岭大溪镇一手机卖场失窃98部手机。10天后,在温州一家锁厂上班的贵州籍男子钟坤突然被温岭警方抓捕。
面对警方的审讯,钟坤交代了作案“同伙”。2007年12月20日,该案真正的作案团伙在永康落网,团伙成员交代与钟坤并不相识。
2008年1月9日,钟坤在法庭上认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半。入狱近一年后,当地法院重审判钟坤无罪释放。而经办此案的温岭公安局大溪镇派出所民警潘某也因涉嫌刑讯逼供被温岭检方起诉。
随着事态的剧变,钟坤一案系冤案的事实逐渐清晰。那在入狱前,他究竟遭遇了什么?记者昨天对此进行了调查。
钟坤,今年28岁,贵州人,在温务工五六年,事发时在温州南城东亚锁厂上班。
2007年9月24日凌晨,温岭市大溪镇永盛手机大卖场发生一起盗窃案,被盗手机98只,价值70410元。同年10月4日,正在温州家中看电视的钟坤,被突然而至的温岭大溪镇派出所的民警以涉嫌参与永盛手机卖场盗窃案为由带走。
钟坤和他的代理律师浙江中坚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佩信说,他在被审讯中得知,是因为自己的手机与永盛手机卖场的一部被盗手机有7秒钟的通话记录,而被认定是涉嫌案犯。钟坤说,自己当初真的无法解释这7秒钟的通话,还被经办民警潘某认为“不老实”,要给他点苦头吃。
钟坤曾在一审后的申诉状中写到,潘某将其双手铐扣在门把上,殴打至鼻孔出血,并威胁他:“抓你来了就不要想走,没事都可以关你三年。”因不堪忍受折磨,他被迫承认潘某所说的“犯罪事实”,还“交代”了他哥哥钟兵等“同伙”。事实上,案发时,哥哥钟兵已回贵州老家,根本没有作案时间。法院审判该案前,钟坤一直在向谢佩信诉冤。
警察突然而至
然而,到了法院一审开庭时,钟坤却一反常态,自愿“认罪”。
谢律师事后了解到,原来钟坤被关押在温岭看守所时,受到了狱友的误导。狱友说:“已经签了笔录,就不要想翻案了,否则加重处理。”由于心理非常恐惧,又担心自己“不老实”会被加重刑罚的钟坤,在温岭法院一审时认了罪。
2008年1月9日,钟坤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6个月,处罚金6千元。
怕加重刑罚被迫认罪
在拿到一审判决书时,钟坤的妻子张美丽不相信老实巴交的丈夫会盗窃。而一直为钟坤辩护的谢佩信律师也深觉此案疑点重重:一是钟坤在2007年5月25日至9月30日均在温州市南城东亚锁厂上班,期间除了在2007年8月6日至12日因妻子生产请了一个星期假,就没离开过温州,根本没有时间从温州赶到温岭作案。(该厂已出具书面证明);二是此案已由永康警方于2007年12月20日侦破,系张斌、王小波、邓红红、王强等人所为,且均对“永盛手机失窃案”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供称不认识钟坤,也没有其他人参与。
谢佩信为此特地来到金华监狱看望钟坤,在了解了事情缘由后,决定为其洗刷冤屈,写了长达5页的申诉状,要求温岭市人民检察院重审。
温州律师奔走洗冤
重审无罪释放
2008年4月18日,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就钟坤不服判决案进行立案复查。检方认为,钟坤案确系错判,支持了钟坤的申诉理由,建议法院改判无罪。近5个月后,温岭法院对钟坤案进行重审,在系列证据面前,重新认定并改判钟坤无罪释放。
蒙冤入狱近一年,钟坤终于重得自由,和家人团聚。记者昨天从温岭司法部门了解到,因涉嫌对钟坤实施刑讯逼供的民警潘某被温岭人民检察院起诉,日前已进入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