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03日讯
昨夜7时许,市区江北某餐厅,因为菜单图片与实物之间的差异,居然引发一起消费纠纷。
昨夜6时许,市区范先生和女友一块到某餐厅就餐。服务员送上菜单,范先生给女友点了一份海鲜煸饭,给自己点了一份竹筒香肉饭。看菜单时,范先生特意把竹筒香肉饭和之前曾吃过的竹筒田鸡饭作了比较,发现两张菜单图片中的竹筒饭分量差不多,看着够自己吃饱。
过了10多份钟,两份饭菜端了上来,范先生对女友的一份没有意见,对自己的竹筒香肉饭却老大不满:竹筒小小的,里面的饭差不多一两口就能吃下,这竹筒饭怎么能让自己吃饱?再对照菜单图片,分量看去与实物差得太远了。范先生向餐厅服务员提出,即使花上回吃过的竹筒田鸡饭的价钱吃竹筒香肉饭,这回也只能吃个半饱,这菜单图片不是在忽悠人吗?
餐厅服务员解释,两份竹筒饭配料不一,做工也不一,价钱自然不一样。服务员还打了个比方,烤鲫鱼和烤黄鱼同样是鱼,价格相差却很大。
对于餐厅服务员的解释,范先生不能接受。双方谈不到一块,范先生以自己和女友未动一筷子饭菜为由,拒绝买单;餐厅则以饭菜已经端上桌为由,要求范先生付了钱再走人。这起消费纠纷最后还惊动了110。
在餐厅的菜单上,有这样的一条说明:菜单图片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