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宁波支持创业的政策类似,温州近期也出台了《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推动创业就业的具体利好措施。
《意见》提出,鼓励支持优先发展就业容量大、就业质量高的产业。优先支持就业吸纳能力强的项目建设和行业发展,积极增加就业岗位。
大学生就业方面,市政府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社区、中小企业就业。深入实施“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管理服务等新兴社会工作岗位就业。
对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为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从业人数和经营项目扩大贷款规模。
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对经培训后6个月内未实现就业的人员按照不超过500元给予补贴;对培训后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人员按照不超过2000元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