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一轮的就业再就业政策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行,新政策不仅扩大了就业援助证的申领范围,针对各类失业人员的补贴标准也明显提高,而对于自主创业者推出的近10项扶持政策,更是新政的一大亮点。
新政策除了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含金量,加大扶持力度等特色外,更是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特别是低收入农户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四类群体就业列为重点。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建华介绍说,打造充分就业城市、创建创业型城市是现阶段的总体目标,“新的政策更具有杭州特色”。
对于想创业的人来说,7月1日一系列的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无偿资金资助、进驻创业园场地租金补贴、创业项目展示等扶持政策,将让他们的创业梦想早日实现。
关键词:税费减免
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创办的个体工商户月销售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及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最高1000元为限额减免应缴的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如果创办的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根据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的情况还可以享受所得税减征的优惠;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在其首次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还可以连续三年享受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关键词:资金支持
对于缺乏创业资金的登记失业人员,还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获得资金支持:最长不超过3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年。另外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和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还本付息的,由市财政按每年最高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贴息;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则可以享受市财政给予的50%的贴息,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1500元。另外小额贷款贴息范围由服务业项目放宽到所有项目;今后市财政每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不少于100万元无偿资助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在市区创业,如果你觉得你的项目好、很有市场潜力不妨去申请看看;如果你是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可以去申请一次性领取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创业扶持资金;如果你的创业,在营业证照有效期满一年时已经带动了3名以上的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政府就给你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关键词:社会保险费补贴
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提高了,从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可以拿到这个补贴。
关键词:创业园
同时,新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创办创业园,这些创业园按规模大小可以享受5万-10万元的补助。入驻这些创业园的登记失业人员还可以享受场地租金补贴。
关键词:创业项目展示
对于有创业意愿但还不知道该如何创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劳动部门将通过创业项目展示会、创业专家援助服务等帮助他们的创业梦想具体化。
新政策将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原政策未享受完的可以继续享受,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有关杭州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详情,可登录杭州劳动保障网(www.zjhz.lss.gov.cn)查询,或打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