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7日讯
再过三天就是“五一”假期,针对长假期间可能出现的旅游价格混乱,旅游景点和时间缩水,住宿、就餐质量差、交通工具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增设购物项目,误导消费者购物等情况,(绍兴)市消保委今天上午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需要注意。
提防个别旅行社虚增天数。消费者要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看该旅行社是否有旅游业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如果是出境游,一定要注意是否有出境游经营权。为招徕生意,个别旅行社在广告中大做文章,如虚增天数、分拆景点,把属于一个风景区的景点尽可能多地写在日程安排之中,给消费者一种旅游内容丰富、充实的假象。
不签书面旅游合同小心事后麻烦。消费者在出行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完整的、详细的书面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包括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标准、餐饮标准、游览景点、娱乐标准、购物次数、旅游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及出现纠纷的解决方式等。签订合同要慎重,对合同内容确认后再签字,对旅行社自行制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可以拒签,交付旅游费用时一定要对方出具正式发票。
谨防旅游购物上当受骗。“拉老乡式购物”,这是近年旅游投诉突出的新问题。其表现形式是到某某商店后,该商店派出一名工作人员自称为游客的老乡与游客进行感情沟通,蒙在鼓里并沉浸在乡情中的消费者容易丧失警觉性,经营者趁机抛出看似"大方"的折扣,游客买回的却是一些劣质金银、珠宝、玉器等商品。同时,慎防不法商贩采取掉包、掺假等手段坑害消费者。再者,目前“零团费”风行,导游和地接社就完全依靠消费者购物或者自费项目获得回扣。为了方便多赚钱,个别旅行社在合同表述上将购物的次数和地点一笔带过,而实际中游览的景点变少,购物点则一个个增加,并且由于导游带去购物的地方多为虚高定价的商品,消费者购物上当的情况屡屡发生。
出门在外小心贵重物品失窃。在下榻宾馆时,要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交服务台保管时要注意列好保管物清单;随身携带的大额现金要存放在银行,而不要图一时省事放在酒店;另外,提醒自驾游的消费者,住宿时要注意与宾馆订立车辆看管合同,避免因车辆被撬、被盗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