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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互联网管理新规今起实施: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

  一则题为《杭州上网新规将制定,网民想说话只争朝夕!》的帖子近日在国内多个主流网站内疯传。帖子称“杭州市制定互联网管理新条例,开创国内先例,要求论坛实行实名制,严禁恶意评论”,并称由于类似规定即将实行,“要趁着5月1日还没到把话说完,到了5月1日之后,就可能违法了。”帖内所指的新规定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规定?这些规定又将给杭州市民的上网行为带来什么样的约束?各方又如何看待这个新规?记者昨日就此进行了采访。

  杭州市人大发布互联网新法规

  网友“西湖之西”在4月26日发帖称,5月1日起,杭州实行新的互联网管理新条例,“开创了国内先例”,不但要求“网络论坛实行实名制”,并且“严禁恶意评论”。

  记者多方询问和查找获知,帖内所指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下称《条例》),是由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发布,属地方性法规。该《条例》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要求服务提供商登记用户信息

  在被广泛转载的这则网友发帖内,“西湖之西”特别提出了《条例》内部分条款。

  如《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信息审核制度,明确信息审核人员,发现属于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情形信息的,应当立即删除违法内容,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根据记者的查找,该条例二十三条所包括的条款除了“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还包括“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发布他人隐私或者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及“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

  此外,《条例》第十九条还同时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该建立并落实安全保护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提供电子公告、网络游戏和其他即时通信服务的,具有用户注册信息和发布信息审核功能,并如实登记向其申请开设上述服务的用户的有效身份证明。”

  根据《条例》的解释,规定中的“电子公告服务”,就是指在互联网上以论坛、聊天室、留言板、博客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条例》最后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对应十九条的法律责任是: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六个月以内停机整顿的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网友反应:褒贬不一褒贬参半

  针对上述种种条款,网友反应不一,褒贬参半。比如,针对第十八条,就有网友质疑,自己去百货大楼买衣服,是否需要向大楼登记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凭什么上网信息要记录?还有网友认为,关于“恶意评论他人”如何定义?又如何在法律的框架下定义影射与暗示?更有网友直指,“谁能保证我们在批评时的权利?”

  也有网友认为不必害怕和反对《条例》。一位名为“平心而论”的网友评论说,如果有人通过网络举报腐败行为,通过实名制可以更快找到举办人,快速立案;还可发现一些具备雄才大略的有才之士。一旦有人在网上别有用心发布谣言,也可以更快抓住“坏蛋”。

  记者昨日致电杭州市人大欲查询此事,但有关部门称对此《条例》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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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14 条,查看全部 昵称:  
网友 于2009-05-02 17:39:00 就 杭州市互联网管理新规今起实施: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 评论

  人民日报5月2日社论:要追究制造发帖获刑案官员罪责南方都市报5月2日社论:权利不受尊重比实名制更堪忧


网友 于2009-05-02 17:38:59 就 杭州市互联网管理新规今起实施: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 评论

  人民日报5月2日社论:要追究制造发帖获刑案官员罪责南方都市报5月2日社论:权利不受尊重比实名制更堪忧


网友 于2009-05-02 09:51:56 就 杭州市互联网管理新规今起实施: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 评论

  实质是害怕监督。


网友 于2009-05-02 04:51:31 就 杭州市互联网管理新规今起实施: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 评论

  违法行为


网友 于2009-05-02 00:07:42 就 杭州市互联网管理新规今起实施: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 评论

  怎么不首先把你们这些贪官的财产公开呀.你们怎么那么怕网络呀,看来杭州腐败问题肯定很严重的,


网友 于2009-05-01 23:33:39 就 杭州市互联网管理新规今起实施: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 评论

  杭州实行新的互联网管理新条例,“开创了国内先例”,不但要求“网络论坛实行实名制”,并且“严禁恶意评论”。不知道有沒有人對周恩來總理恶意评论,即使有人感為,我想她也會受到口水淹沒了公正的公務員是不會有人恶意评论的,反之只是形象不好的,做事不公的,貪贓的。。。。。。。人才會有人恶意评论,才怕別人恶意评论同意的頂一下

  與憲法不符,與法理不合


网友 于2009-05-01 23:31:52 就 杭州市互联网管理新规今起实施: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 评论

  杭州实行新的互联网管理新条例,“开创了国内先例”,不但要求“网络论坛实行实名制”,并且“严禁恶意评论”。不知道有沒有人對周恩來總理恶意评论,即使有人感為,我想她也會受到口水淹沒了公正的公務員是不會有人恶意评论的,反之只是形象不好的,做事不公的,貪贓的。。。。。。。人才會有人恶意评论,才怕別人恶意评论同意的頂一下


网友 于2009-05-01 21:17:31 就 杭州市互联网管理新规今起实施: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 评论

  按此推理,下次上公厕也要登记身份证号码,万一只拉不冲,可以迅速找到你。


网友 往往 于2009-05-01 20:32:59 就 杭州市互联网管理新规今起实施: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 评论

  没什么。只是要求服务商在运营的时候需要登记用户信息,


网友 于2009-05-01 19:55:27 就 杭州市互联网管理新规今起实施: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 评论

  明显是让大家闭嘴嘛,没想到这种事发生在杭州。杭州的印象在我心目中急剧下降,也为这里的人们感到可悲


网友 于2009-05-01 19:08:03 就 杭州市互联网管理新规今起实施: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 评论

  扯蛋!


网友 我 于2009-05-01 18:40:45 就 杭州市互联网管理新规今起实施: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 评论

  反对


网友 12 于2009-05-01 17:45:36 就 杭州市互联网管理新规今起实施: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 评论

  zhen TMD che dan!!!


网友 于2009-05-01 14:57:19 就 杭州市互联网管理新规今起实施: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 评论

  俺只是看看俺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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