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5月6日讯(记者 程瑶) “新竹逗留1小时,上下阿里山4小时,阿里山到高雄3.5小时……”近日,去浙江省中青旅报名参加台湾游的张洁意外地发现,手里的行程单变厚了,旅行合同所附的行程单,不仅详细列出了出游的每个景点,还将每个景点逗留的时间也做了标注。此外,从一个景点到下一个景点所需的时间以及购物时间,也详细地标注在行程单上。
从今年5月起,新的《旅行社条例》(下面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对旅行社的规范经营提出更高要求。近日,省内旅行社都在着力调整旅游合同及行程的表述,尽量做到让消费者清楚、明白。
浙江新世界国旅负责人徐敏告诉记者,除了在行程上做详尽表述外,以往最容易“忽悠”消费者的住宿点,旅行社也做了规范。比如海南休闲五日游,旅行社在行程单上会标明,住宿标准是几星级,还会详细到哪几家酒店,而不像以往那样只标明星级。此外,交通方面也会有细节描述。比如,标明航班号、落地机场、时差、大巴型号和车况等等。酒店和餐馆的名称也会提前明确。也就是说,旅游者在出发前就能明确知道自己的活动范围和活动内容。
对于消费者最关心的旅游购物问题,新的行程单上也有了非常详细的表述,购物点的名称、数量和停留时间,都将有明确约定,导游随意添加购物点或者增加逗留时间,消费者都可以凭合同投诉。浙江省中青旅负责人张勤告诉记者:“《条例》的实施,并非禁止旅游线路中的购物项目,而是要规范旅行社行为,关键就是做到信息对等,让消费者出发前就知道自己将去哪里,买什么东西。”
此外,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对于地接导游有可能推荐的自费项目,旅行社的行程单上将会一一列出,同时把“承诺无强迫自费”、“老人小孩子不加价”等内容,都写入合同内容。
不少消费者发现,近期的旅游线路报价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为此,一位业内人士解释,以往,为迎合消费者爱便宜的心理,很多旅行社靠低于旅游成本价来吸引游客,游客出游后还须花费一定数额的指定消费。《条例》规定,未经旅游者同意,旅行社不得在旅游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违规最高可处以50万元罚款。“价格上涨只是表面现象,涨价后,这些线路内容趋于透明,出游的品质提高了,旅行途中另掏腰包的现象少了。”一家旅行社负责人说。
《条例》对旅行社的各类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都进行了细化,实施后将让旅游管理部门有据可依,旅行社一旦违规,最高将被处以50万元的罚款,如此重罚无疑对旅游团的品质下了一道“紧箍咒”。一位旅行社负责人则表示,《条例》的实施,一些小旅行社将不得不放弃以往靠自费项目或购物赢利的低价游品种,改为“明码实价”,消费者从合同所附的行程单获得详细信息,接受就报名,不接受还可以选择其他旅行社。长期以来困扰旅游业的低价竞争将有可能得到有效监管,最终受益的还是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