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下发《杭州市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决定每年安排3000万元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大江东汽车产业园项目和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项目,重点支持汽车整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的产业升级、自主创新、兼并重组。
满足属于杭州市范围内组织实施的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投资密度、低消耗和低污染的汽车产业项目,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等条件的可以申请扶持。
企业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研发项目,按实际投入研发费用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获得轿车生产牌照资质的,一次性最高奖励300万元;对通过兼并重组、年产销规模首次超过20万辆的汽车生产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