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6日讯
“5·7”事故中,胡斌从机场路出发,前往文二西路时,一路上,同伴孔伟伟、袁小波各自驾车同行。目前,肇事司机胡斌肇事时的车速经专家鉴定在84.1km/h—101.2km/h范围内,对此,网上有不少人提出疑问,认为一路同行的孔伟伟、袁小波也存在严重超速的交通违法行为,应该根据交通法规受到超速50%以上吊销驾照的处罚。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赵野松。他介绍,经过交警调查,5月7日事故发生前,孔伟伟驾车时车速始终和胡斌保持一致,而袁小波因为不是杭州本地人,对道路状况不熟悉,途中有两次落后于胡斌和孔伟伟的车。胡和孔两人因此中途停车等过袁小波。
“目前,可以认定孔伟伟在5月7日事发现场有超速违法行为,而且,根据非现场执法记录,他曾驾车在绕城高速超速50%以上。对袁小波的违法认定,还未下结论。”赵野松表示,事发后交警部门已将吊销驾照的处理决定告知孔伟伟,孔对此没有认可,已向交警部门提出公开听证。“我们已依法批准,眼下正按程序进行。”赵野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