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2日讯
今年4至5月,浙江省省委书记赵洪祝、省长吕祖善等多位省、市领导到松阳实地考察、调研农村破旧房改造工作。中央主流媒体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也聚集松阳。短短两个月,全国近百个市、县前往松阳学习取经。正因该县去年通过实施破旧房改造,新建住房1763户,新增建设用地11.2万平方米,复垦宅基地2410亩,使全县10269位农民告别了破旧房。今年该县继续实施55个改造项目,计划改造5272户、批建新房2636户。1~3月,该县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2%,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增长15.6%,农村消费增长21.8%,增速首次超过了城镇。
以关注民生为出发点破解难题
围绕“改造拆除破旧房,重新规划建新房,腾出空间促发展”的思路,严格落实农村破旧房改造“一户一宅”政策,引导“拆旧建新”,以每2~3平米置换1平米的面积置换建房。严格执行农户新建宅基地规划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户型、统一立面、统一配套基础设施。对农村破旧房改造项目建设中涉及县级财政应收取的行政性规费一律予以减免或返还,其他行政性规费以外的费用只收取工本费。实施农村破旧房改造过程中村委会通过提供小户型安置住宅、临时周转房或给予租房补助、房屋置换等多种方式为拆除破旧房的农户解决住房难题。
以尊重民意为着力点科学引导
明确村委会为农村破旧房改造的业主,农民为主体,妥善处理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从实际出发,按照“先易后难、先小后大、先点后面、分步实施”的原则,让农民群众亲眼看见农村破旧房改造试点村的好处,确保赢得农民群众支持。该县对实施农村破旧房改造的村集体给予奖励,对复垦耕地在一年内已种植农作物的,按1.5万元/公顷标准给予奖励。经县政府批准实施整村搬迁的农民,分类给予补助。对低收入农户集中村整村搬迁的,在整合省、市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县财政再增加每人不少于1万元的配套资金补助。引导农民实现了从山区到平原、从自然村到中心村、从农村到城镇的转移,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拓宽了增收门路,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群众“人往哪里走”、农村发展“房向哪里建”的难题。
以统筹联动为切入点积极推进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农村破旧房改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领导联系试点村制度。强化部门服务,实行“代理制”、“联合一站式”审批,建设、国土部门简化审批程序,供电、供水、通信等部门及时做好服务工作。强化专项扶持,对连片拆除破旧房面积达3000平米以上的,每平米补助村集体50元,每建一幢新房补助5000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强化项目扶持,把农村破旧房改造与建设用地复垦、农民异地转移有机结合起来,复垦耕地归村集体所有,耕地指标由县土地收储中心收储,每亩补助4万元和1000元地力培育补助。对低收入农户集中村的整村搬迁农户,整合省市补助政策另行给予每人10100元补助。强化金融扶持,创新农民小额信用贷款、2000万联保贷款、林权质押贷款等信贷形式,解决农民建房资金。
以注重实效为落脚点持续发展
盘活闲置宅基地调剂建房用地,对拆除破旧房和闲置房盘活的存量土地,优先安排用于农村建房和二、三产生产用地,有多余的土地复垦为耕地,实现在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解决农民建房用地紧缺问题。加强复垦指标的收储利用,对农村破旧房改造中利用多余的宅基地和整村搬迁产生的闲置宅基地复垦后获取的复垦指标,由县国土部门统一收储安排,解决急需的建设用地。严格农村建房用地管理,明确农村建房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党政干部一律不得以本人或他人名义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等规定。农村破旧房改造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村庄占地范围内,坚决制止、依法从严查处新“两违”现象的发生,并由县纪委监察局对农村破旧房改造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为松阳农村今后的发展留下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