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03日讯
针对检察工作在基层乡镇(街道)没有“触脚“的“腿短”缺陷,衢州市柯城区自2007年开始,依托各乡镇(街道)的综治中心开展“检察进乡村”活动,在不增设派出机构,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推进检察机关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检察工作服务新农村,服务基层群众的作用。
一是建立业务科室分片联系机制。检察院各业务科室分片与乡镇街综治中心联系。检察机关的内设业务部门担负着各项检察职能,检察院各办案业务科室与各乡镇、街道分片联系,增强联系的责任心。并且规定检察院各办案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主任为联络员。设立热线电话。检察院联络员与综治中心联络员互相交换电话号码和手机号码,不定期联系,紧急情况随时联系。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上门接访,召开座谈会。检察机关一方面要积极了解民情,了解群众诉求,开拓案源,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另一方面要认真接受法律咨询,举办法律培训,从检察职能上出发,帮助解答和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二是设置重点基地联系机制。在设置重点基地和辅导点中加强与综治中心联系。根据检察机关的工作热点和亮点,柯城区检察院依托综治中心在各乡镇街道设置基地,主要有:在各乡镇街道党校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在各乡镇选择一个建制村设置法制辅导点。选择一个街道、乡镇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基地和外来犯罪人员帮教基地。选择2-3个乡镇、街道,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专项考察。在综治中心的帮助下建立各个基地,使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有了重点和亮点。
三是建立以检察院为主体、多方参加的领导机制。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依托乡镇综治中心,深化“检察进乡村”活动领导小组,改变了以往由检察院一家领导组成的格局,建立以检察院为主体多方参加的领导机制。由检察院领导班子、区综治中心领导、司法局副局长、各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主任组成。检察长为领导小组组长。
四是统筹兼顾,建立重点信访和重点案件的筛选机制。检察机关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既要办好案件,又要做到向基层延伸,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每一起案件,对每一件信访都“依托综治中心”进行零距离的接触和面对面的服务,克服矛盾的主要办法就是统筹兼顾,实行重点信访和重点案件的筛选机制。柯城区检察院规定,各业务科室在办案或接访工作中发现的“涉农”问题都要报该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遇到重要的“涉农”事件,如各乡镇有影响的涉农职务犯罪人员被逮捕、提起公诉、判刑以及重大控告申诉等,则要及时跟踪上报,从而使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院“检察进乡村”领导小组能够及时、全面地掌握遇到的各种具体“涉农”问题。之后,经过领导小组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总结,选择出有代表性的“涉农”问题,有针对性地走进乡村,运用检察职能,逐一予以解决,使立足检察、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工作目标明确、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节约精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