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9月11日讯
杨阿姨与家人报名参加散客旅游团,没想到坐长途车回杭州后,腰椎骨折。到医院检查后,杨阿姨才知道,自己骨折的原因,一方面原本就患有骨质疏松症,其次加上路途颠簸的外力作用,使病症加重。司法鉴定结果为九级伤残。
杨阿姨今年64岁,去年5月,与家人一起报名参加江西三清山、婺源三日游。在返回杭州的途中,旅行社安排的车辆没有走高速,选择走公路。一路上车辆颠簸得非常厉害,还没到杭州,杨阿姨就感觉腰椎疼得受不了。
下车后,杨阿姨被送进医院,住院82天。期间,共支付医疗费20516.68元。事后,杨阿姨把组织本次出游的旅行社告上西湖区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各项损失27.8万余元。
昨日,西湖区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旅行社承担核定损失101852.27元中的90%,杨阿姨自己患有骨质疏松症,承担10%的责任。扣去已经支付的两万元,旅行社还应赔偿杨阿姨71667.04元。
省人民医院骨质疏松门诊医生介绍说,我国是世界上骨质疏松症患者最多的国家,患者总数高达9000万人,其中老年人中患者达半数以上,60岁以上女性骨质疏松症发病率高达70%。骨质疏松极易导致骨折,防治宜早不宜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