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广交会,是温州企业很好的亮相机会,许多企业参展热情高。可供分配的展位数量有限,且位置有好坏。
温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原副局长刘某,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企业审批和分配广交会展位事项上,收受企业负责人送的财物,合计28万余元。
“不给钱,很难分到展位。谁给的钱多,分的展位就好。”这在温州企业界成为公开的秘密。前天,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44岁的刘某,是台州温岭人,大学文化,2001年1月被任命为温州市外经贸局副局长。
除了当面送钱,为搞好和刘某的关系,温州多家企业给予报销刘某私人费用发票数万元。“连出境给情人买的内裤都要拿到企业报销,不出事才怪。”温州当地知情人士说。
刘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在广交会展位申请上予以关照,并收受现金、购物卡、手表、出境赌博的赌资以及以报销私人费用发票形式给予的贿赂款,合计人民币2827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