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月16日,备受社会关注的胡慧交通肇事案审结,由东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胡慧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本案中李亚炜负次要责任,故免予承担刑事责任。
2009年4月25日晚,胡慧驾驶车辆在东阳市横店镇与李亚炜(李亚鹏的哥哥)所驾驶的奥迪车发生碰撞,导致胡慧驾驶的车辆又与行人李祖华发生碰撞,最终造成两车受损、李祖华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经媒体曝光后,网络上就奥迪车驾驶员到底是谁引发了巨大的猜测。
经检察机关认定,奥迪车驾驶员为李亚炜而非李亚鹏。但事故发生后,李亚炜弃车离开现场,由他人冒充且接受交警的血样检验,后虽向交管部门自首,但其行为已构成弃车逃逸,应负次要责任。而胡慧由于在这起事故中存在严重过错,负事故的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