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温州9月29日讯(通讯员 戴雯雯 李昌)尚未成年的湖南籍男子小郭借用兄长大郭的身份在温州找工作,去年因一起抢劫案,小郭顶着大郭的名义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小郭向瓯海法院递交了再审申请书,温州瓯海法院引起了高度重视,多方调查取证,予以改判,不仅还大郭清白,更是还小郭一个公道。
小郭有个哥哥叫大郭,两兄弟看着不太像,照片上看起来却很相近,大郭初中没读完就外出打工了,小郭紧跟哥哥的脚步,初中没毕业,就跟着同乡离开家乡外出打工。出发前,父亲怕小郭年龄小,厂家不接收,于是将大郭旧的身份证拿给小郭用来打工。小郭离家后辗转到了温州,一直用着大郭的身份证,共事的工友都叫小郭为大郭,慢慢地小郭也把自己当成了大郭。
2008年5月,小郭伙同另外两个人在温州瓯海梧田街道附近某处,对经过该处的黄某进行抢劫,劫得现金4.5元,后被瓯海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收到判决书时,小郭看着判决书上大郭的名字,还没意识到有什么问题。直到执行关押后几天,小郭才如梦初醒,将事情真相告诉了看守所里的相关人员。此后,郭父父子向温州瓯海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
温州瓯海法院立案庭召开会议讨论了此事,并成立调查小组,在分管院长叶洪和的带领下,前往小郭家乡——湖南省桑植县一个偏僻的小山村进行调查取证。
经过多方调查核实,最终确认了小郭的身份,予以立案再审。近日,温州瓯海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对于小郭犯案时冒充其兄长身份,实际却是未成年人的事实客观存在,温州瓯海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温州瓯海法院根据该事实及小郭在抢劫案件中所起的作用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故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