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1日讯
备受市民关注的明年房产优惠政策是否延续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消息一出,立即引起我市购房者的广泛关注,部分购房者纷纷抢搭岁末优惠政策的末班车。
昨天下午,记者在温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大厅看到,前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市民络绎不绝。其中,二手房交易登记窗口还出现了排队等候现象。据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中心相关人员介绍,近段时间前来办理产权登记的人员比以往明显增多。看来,针对即将到期的购房优惠政策,我市一些置业者已经提早做出反应了。
据悉,从11月份以来,市区二手房市场就出现了购房热的迹象。据温州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显示,11月份鹿城区二手房交易量达1663套,比10月份的1023套增加了62.67%。在交易量上升的同时,二手房销售价格也在不断上涨,涨幅居全国前列。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其中我市涨幅排第二位,上涨了16.2%。
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的调整,意味着买房者要多缴纳营业税。以一套买入价100万元出售价200万元、满2年未满5年的普通住宅为例(假设年限调整后差额征收营业税政策不变),今年优惠期间可免缴营业税,而征免时限调整后则需缴纳差额营业税5.6万元;再以一套买入价150万元出售价250万元、满2年未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为例,今年优惠期间只需缴纳差额营业税5.6万元,而征免时限调整后则需缴纳全额营业税14万元。
平安易居总经理姜毅认为,在政策已经明朗的态势下,一些早做准备的购房者或房东的决策速度会明显加快,年底前二手房市场可能持续火暴。除了大套型能稳住价格外,中小套型二手房销售价格还会有所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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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2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推出了《关于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温州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