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月25日电(记者 岳德亮)记者从1月25日开幕的浙江省十届三次会议上获悉,本次会议期间将试行新的《政协浙江省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促进提案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根据这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指名举报,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超越本省职权,解决具体个人问题,单纯要资金、要项目,属于纯学术研讨,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等等。
此外,浙江省十届三次会议期间还首次尝试提案的并案处理。提案组将对以下两种情况的提案进行并案处理:提案内容及意见建议基本相同的,提案所涉问题相同提出的意见建议不同的。
据了解,自浙江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提案形式提出意见、建议833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