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2008年初,省政府决定在全面总结“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2008—2010)。“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的“8”,是指污染减排、工业污染防治、城乡污水、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处置、农业面源和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生态保护和修复、环境质量、生态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等8个方面的工作目标,污染减排、水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近岸海域污染防治、生态修复保护、生态创建等8个方面的工作任务。“11”指的是11项保障措施,同时也指第一批省级督办的11个重点环境问题。
“两高一资”项目:是指具有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特点的项目。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指在实施区域排污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污单位依照排污许可证核定的排污总量指标向环境直接或间接排放污染物的权利。在每一个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期限内,现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权通过有偿分配获得,需缴纳一定的有偿使用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排污权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是指抓好绿色设计制造、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资源循环产业发展、工业“三费”回收利用、废旧工业产品再生利用以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等7个领域的试点示范工作,培育30个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300家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两高一资”项目:是指具有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特点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