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省两会上,“帮女郎”将就群众关心、关注的话题,向网友迅速传达、权威解读浙江省两会上的民生信息。如果您有什么好的建议想对代表委员说,可以给我们留言。“帮女郎”将第一时间传递给代表委员,并请他们解答。
浙江在线杭州1月28日讯(帮女郎 王黎婧 丁晓虹 摄像 周旭辉) “业主和物业双方,颇有点像旧家庭里的婆媳,其关系鲜有融洽和睦的,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矛盾。”有人曾这样比喻。
物业管理在给市民的居住、生活带来种种便利和好处之余,也伴生出了很多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冲突——诸如《民生帮帮帮》栏目曾接到过的关于小区停车问题、公共绿地维护问题、房屋维修责任问题、邻里纠纷如何处理、物业收费透明度问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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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和业主之间闹出的矛盾和纠纷不在少数,有的到最后是“两败俱伤”,物业难以维系,被迫撤离,小区陷入混乱,业主生活受到影响。
此次“两会”期间,帮女郎也从政协委员口中听到了一些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呼声。
【代表委员之声】
“物业管理在国外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而在我国是一个新兴行业,仅有20年左右的发展历史,它发端于沿海发达城市,逐步向内陆地区延伸。”今天上午,省政协委员、温州市政协副主席黄兆鸽饶有兴致地和记者说着“物业”的起源。
黄兆鸽说,一个人在家里的时间至少超过10个小时,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对于自身的生活都有很好的促进作用。“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样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因此,黄委员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物业管理的建议》。他建议政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管理物业工作,明确界定物业管理的权限及职能,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责、权、利关系,加大对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协调力度。
另外,黄兆鸽表示,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组织物业管理人员“走出去”取经学习,改变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同时也可引导物业管理走规模经营之路,降低运营成本,创名牌物业管理企业。
【这些做法值得尝试】
在我国物业管理的进程中,深圳物业人是我国物业管理的先行人和推动者,深圳的物业管理在国内属于是高水准的,其管理概念和实践经验仍然值得效仿和推广。
1981年深圳第一家物业公司成立,经过多年的艰难探索,经历了一个从无至有、从单一管理到全方位服务、从没有规矩到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完善的过程,成了今天的“朝阳行业”,并已形成了气候,培育了一批品牌物业公司,全方位涉及住宅、写字楼、工业区等各类别。
目前,深圳的一些品牌物业公司可以管理20至30多个小区,而维修等服务只需一套人马、一套设备,这样的规模效益和规范服务,使物业管理成本少、效率高而收费低。
【网友拍砖】
网友“斑斑”:每月交那么多物业费,但是都不知道用在什么地方。希望出台明确的法规细则,让物业费交得明明白白。
网友“凌琪”:物业和业主之间,永远是对矛盾体,没有明确的法律约束,肯定难以平息恶斗。
网友“无业游民”:物业管理确实要加强,生活在一个小区内,总希望安全、环境美、人与人之间也和睦相处,否则业主生活不好,物业管理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