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1月30日讯 “人肉”,一个早已不新鲜的网络用语。区别于传统搜索引擎,人肉搜索引擎专指在一个网络社区里提出一个问题,由人工参与解答的搜索机制。
然而,在此次省第十一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中,韦晓声等10余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了一份关于规范人肉搜索的议案。他们提出:作为一把双刃剑,无限制的人肉搜索带来的对公民隐私权的侵犯,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泄露,亟需法律的介入与规范。
昨天下午,韦晓声代表告诉记者,人肉搜索在起到对公众人物网络监督作用的同时,也同时侵犯了非公众人物的隐私。
“平时生活中,经常听到一些反映,有些网民肆意披露他人或单位信息,侵犯个人隐私,侵犯企业利益,群众呼吁禁止此类人肉搜索的声音十分强烈。”她表示。
已有不少专家学者提出为“人肉”立法的主张。目前,关于人肉搜索的立法规范,徐州已开先河。2009年1月,《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经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于今年6月1日起生效。
韦晓声等代表提出:“我省应效仿徐州市的做法,建议省人大能尽快出台旨在规范人肉搜索行为的地方条例。”
代表们表示:在对人肉搜索立法的时候,按照非公共人物不应受到人肉搜索骚扰的原则,禁止网民在网上随意披露他人个人隐私。对属于个人隐私的随意披露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确立相应的制裁措施,使个人隐私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