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06日讯记者日前从湖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今年企业在职职工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标准有所调整。其中,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6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3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此外,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条件下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湖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还将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场所等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假时间、工资支付等情况,引导企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并制定和落实夏季防暑降温各项措施,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
湖州日报 作者:史舒频